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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2009上)校际公共选修课报名通知

发布日期:2009-01-06     点击:

各院(系):

学院路地区“教学共同体” 本学期校际公共选修课的选课时间:从2008年1月7日-2008年2月20日止。请同学们登陆:www.xyledu.com查询和选修。详见《学院路地区高校“教学共同体”校际公共选修课简介》(以下称《简介》)。

各院(系)教务老师协助并配合做好如下宣传落实工作:

1、根据《学院路地区高校“教学共同体”校际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规定》,该类课程不考虑试听退选,即学生一旦选定,不允许其退选;同时,规定每位同学最多允许选修此类课程2门。

2、选修本校校际课的学生,请登陆校教务网:jwgl.buaa.edu.cn,进入全校性选修课界面选课。选课结束后下载名单给各院(系),由各院(系)组织收费,每门课收费10元。在上课前一周发听课证,凭听课证上课,报名选课时间:从2008年2月17日-2008年2月24日17时止。

校际公共选修课本学期共开设96门,其中本学期我校共开设8门课:

①载人航天概论、②数学大观、③演讲与口才、④唐诗赏析、⑤图象处理、

⑥中国少数民族历史、宗教与文化、⑦台湾政治经济与两岸关系、⑧人生哲学。

3、我校选修外校课程的学生,按规定交纳课程听课费,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

4、选修外校课程的学生,由于各校开课时间不同,在选课结束后,同学请在共同体网站查询上课时间、地点,在第一次上课时拿学生证换取听课证;

5、凡选修校际课的学生按规定完成课程教学要求,考核合格者,可取得规定的学分,如考核未通过,则无学分。

6、学生缴费注册后,一旦发生某种变化与所选课程发生矛盾时,一般允许将听课证转让给其他同学,但需要有文字申请报告提交给开课学校,开课学校将更改选课学生注册名单,并办理相应手续,而听课证转让由学生自行处理,听课费用一律不予退回。

7、校际选修课实行听课证制度。凡选修课程的学生务必持听课证进教室,且要妥善保管,丢失者需及时补办,并交纳补证的工本手续费。

教务处

2009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