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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3-05     点击:

一、项目介绍

根据中德政府文化交流计划及教育部与德国科学基金会(DFG)之间的协议,2010年教育部将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及德国科学基金会(DFG)联合执行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支持双方学者到对方国家进行为期1-3个月的合作科研或课题研究。

二、申请资格

(1)此项目主要资助已承担重大科研项目、课题以及与德方高校或研究机构有合作课题的高校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建立联合高科技实验室项目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优先考虑留学回国人员和高校“强强合作”范围内的项目执行者。

(2)德国科学基金会资助的交流项目将优先考虑中德科研团队联合实施的、以开展科研项目为目的的申请。

(3)申请者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两年内曾获得此项目资助、年龄超过55周岁的人员不具有申请资格。

三、资助范围

(1)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支付

(2)在德费用:由德国学术交流中心(DAAD)或德国科学基金会(DFG)提供

四、访问时间

出国时间安排在2010年度内,进行不少于 1个月、不超过3个月的合作科研。确定享受资助后,请自行联系落实在德其间的有关合作、接待事宜。

五、申请材料

(1)《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一);

(2)DAAD/DFG申请表。请不要同时申请DAAD项目及DFG项目,二者择一申报(附件二/三)。申请DAAD 项目者,另请加贴照片并填写人员信息表(附件四);

(3)个人简历(中文及英文或德文);

(4)发表的文章列表(中文及英文或德文);

(5)详尽的研修计划(中文及英文或德文,包括时间计划及行程安排);

(6)德方(意向性)邀请信(英文或德文,附中文翻译件);

(7)北航教师申请“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登记表(附件五,一份即可);

(8)申请者务请于2010年3月20日前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报名。

以上材料除特殊说明外均需一式两份,如与德国高校(科研机构)已签订相关合作协议,请附协议中、外文文本复印件一份。

六、报名截止日期及联系信息

(1)申报截止日期:2010年3月26日

(2)请将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105室,联系人:陈璀、江悦,电话:82338258

附件一:《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申请表

附件二:DAAD项目申请表

附件三:DFG项目申请表

附件四:人员信息表(DAAD)

附件五:北航教师申请“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登记表

附加请于下载区下载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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